发布时间:2017-06-27阅读次数:4228
各系、各部处:
经院务会研究决定,从2017年6月19日起:
同意庄璇同志由人力资源部转至创意与设计系从事秘书工作;
同意余于同志由院长办公室转至后勤服务处工作;
同意林洁同志由图书馆转至院长办公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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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七年六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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